商务秘书服务绿色公约

目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规范
  3. 第三章 用户行为规范
  4. 第四章 服务人员管理
  5. 第五章 信息管理及违禁行为
  6. 第六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7.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浪潮下,“商旅秘书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新业态迅速兴起并备受企业客户青睐。该业态的繁荣不仅体现了商务服务市场的多元创新与专业升级,是国家经济活力在高端服务领域的生动体现,也反映出企业对专业化、定制化商务支持需求的增长。同时,该行业为广大专业人士提供了丰富的职业发展机会,有力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深化发展。在国家积极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为进一步规范商旅秘书服务行业秩序、保障各方权益、推动行业向专业化与高标准发展,特制定本行业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为商旅秘书服务行业及其用户、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商旅秘书”)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指引,适用于所有使用商旅秘书服务行业平台及相关渠道的用户与商旅秘书。

第三条 各方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本公约全部条款。若不同意本公约任意内容,将无法使用本平台任何服务。以任何明示(如点击“同意”按钮)或默示(如实际使用平台服务)方式接受本公约,均视为已全面知晓、理解并认可本公约全部条款的效力。

第二章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规范

第四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应秉承专业、高效、诚信、保密的原则,规范开展业务,依法公平竞争。不得进行误导性宣传、虚假宣传或夸大服务能力。

第五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应在其官方网站、应用程序等显著位置公示合作商家的相关资质证明,公开服务项目明细、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保密协议范本及投诉监督渠道等信息。平台应严格限定服务范畴,禁止超范围提供未经许可的金融、法律咨询或其他专业资质要求极高的服务。

第六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应建立畅通的客户沟通渠道,设立专属客服热线或在线客服系统,确保及时受理并专业处理客户及商旅秘书的咨询、投诉与建议。

第七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应建立从客户需求沟通、方案策划与报价、服务确认、合同签订、服务执行到服务结束后反馈收集的全流程标准化服务管理体系。

第八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应建立完善的服务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服务过程抽查、定期客户回访等多种方式,持续监控并提升订单服务质量,对任何违反平台服务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 用户行为规范

第九条 用户注册使用平台服务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民事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用户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及企业信息(如适用)。禁止冒用他人或企业身份、使用虚假信息进行注册或预约服务,否则须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十条 用户在使用商旅秘书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商业道德规范。严禁用户向商旅秘书提出任何有悖公序良俗、商业伦理或涉嫌违法犯罪的要求,例如要求提供陪侍等不正当服务。同时,禁止用户对商旅秘书实施任何形式的骚扰、侮辱、诽谤、威胁或危害其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切实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

第十一条 用户应根据实际商务需求,理性选择服务项目与商旅秘书,尊重商旅秘书的专业意见与劳动成果,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禁止以不正当理由拒付、拖欠款项或恶意索赔,不得利用商旅秘书服务平台从事洗钱、商业贿赂、窃取商业机密等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二条 用户的预约下单行为应基于真实、合理的商务需求,不得存在恶意下单、虚假预约、恶意投诉或滥用维权机制等扰乱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平台若发现用户存在上述情形,有权依据平台规则采取限制下单、暂停服务或终止合作等措施。

第十三条 用户有权对已完成的交易订单进行客观评价。评价内容应合法、客观、真实,聚焦于服务本身,旨在为其他用户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用户不得利用评价系统进行恶意诋毁、诽谤或发布与事实严重不符的内容。

第四章 服务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 平台应当建立严格的商旅秘书准入机制,优先选用具备商务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或丰富从业经验的人员。平台可要求商旅秘书提供能证明其专业能力或经验的材料。

第十五条 签约合作的商旅秘书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身份证明;(二)最高学历或专业资格证书(如有);(三)无犯罪记录证明;(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信息保密承诺书。

第十六条 商旅秘书签约后,必须接受平台组织的系统化、专业化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涵盖平台操作规范、服务流程标准、商务礼仪、高级沟通技巧、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客户隐私与商业信息保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等。

第十七条 商旅秘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平台标准。服务期间应着装专业、举止得体,佩戴有效工作标识,展现良好的职业形象。严禁利用服务之便从事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不道德或有损客户利益的行为,如诱导过度消费、收受回扣、泄露商业秘密等。

第十八条 商旅秘书应严格按照平台公示或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与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应对服务内容与效果进行客观、真实的说明,不得进行任何无依据的夸大承诺或虚假宣传。

第五章 信息管理及违禁行为

第十九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必须采取严格的加密技术、访问权限控制、数据备份等安全措施,确保用户信息(特别是敏感的商务信息)及商旅秘书信息的安全。严禁平台员工及商旅秘书非法收集、使用、泄露或篡改任何保密信息。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安全事件,平台有权并应依法移交执法及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严禁涉及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及不道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黄、赌、毒等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或信息;传播暴力、血腥、恐怖主义等非法信息;宣传或提供任何形式的性服务或陪侍服务。平台内不得出现、宣传或交易任何违禁品。

第二十一条 平台及服务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用户隐私及商业秘密。严禁传播、买卖或非法提供任何未公开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等)或商业敏感信息(如客户名单、会议议程、谈判底价、财务数据、技术资料等)。禁止使用任何非法手段或工具(如黑客软件、窃听设备等)获取他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禁止商旅秘书在服务过程中擅自使用任何未经客户明确同意的录音、录像、拍照等监控取证设备。尤其禁止使用隐蔽式设备记录涉及客户隐私或商业秘密的场合与内容。

第六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 商旅秘书严禁在服务期间实施任何违法违规或不职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盗窃客户财物、泄露商业秘密、收受巨额回扣、商业欺诈、性骚扰、暴力伤害、吸毒贩毒、赌博等。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如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失职、诱导不当消费等)的商旅秘书,平台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暂停服务资格、终止合作乃至行业通报等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平台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用户不得利用商旅秘书服务平台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例如洗钱、商业间谍、敲诈勒索服务人员、恶意诋毁平台商誉、干扰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等,不得发布或传播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商业信誉及公序良俗的言论或信息。

第二十五条 商旅秘书服务平台应设立独立的监督与合规审查团队,建立多渠道反馈机制(包括客户投诉、内部监控、社会反馈等),及时核查并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对违规商旅秘书,依规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服务、解除合作等措施;对违规用户,平台有权采取警告、限制功能、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各方主体,平台均有权并应依法报送相关执法及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公约将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公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七条 本公约的最终解释权归杭州薇薇商旅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十八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